怎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條件?
|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5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5618530040 聯系手機 15618530040 聯系人 歐康東 立即詢價 |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適用對象:從事食品銷售、生產、加工的企業。
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辦理的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依法經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大型及以上飯店、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從事團體膳食外賣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4)具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6)產生餐廚廢棄油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安裝符合要求的油水分離器;
(7)各類飯店、飲品店(包括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具有保證公共場所衛生的規章制度,保持就餐場所的空氣流通,衛生間具有獨立排風系統,符合公共場所衛生要求;
《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指南
一、事項名稱:
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三、需申報的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冠縣政務服務大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或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
2、食品經營許可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審查合格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許可工作人員對食品經營提供者進行現場核查(有必要現場核查的),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
4、核查合格經審批后,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五、食品經營許可審批方式:
方式一:申請人網上提交材料---許可機關網上辦理審批;
方式二: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許可機關紙質流轉審批---網上打印證書;
方式三: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許可機關幫助錄入系統---許可機關網上辦理審批。
六、受理地點:
政務服務大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或所轄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管所。
七、辦結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必備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制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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